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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鼓楼开展垃圾分类误时投放专项整治活动

2020-03-30 7655

为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福州市城管委今天在鼓楼区开展垃圾分类误时投放专项整治现场工作会议,城管委主任林坦、副主任林长盛市环卫中心主任赵勇以及市城管委、市垃分中心、市城管支队相关处(科)室有关人员、各区城管局局长、环卫处(中心)主任等出席。

按照福州垃圾分类工作总体部署,鼓楼区制定《非投放时段生活垃圾投放管理导则》《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方案》,以落实“四定”工作,将垃圾投放管理工作做实、做深、做细,鼓楼区各物业公司、社区、分类公司、城管执法中队、垃分中心、房管局等多方合力,通过监控取证、上门宣教处罚,“定目标、定时限、定区域、定质效”的“四定执法+”,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定目标”——由多方联动,每周组织1次普法宣传,对《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细则进行宣传,提高居民法律意识。

“定时限”——对垃圾分类非投放时段(除早晚6:00-9:00外的18小时)加强整治。

“定区域”——辖区十街镇每周选出误时投放情况最严重的“十差小区”,由城管执法部门对乱投放垃圾行为、拒不分类进行集中处罚。

“定质效”——通过每周对最差小区的集中执法,要求小区的误时投放率降低至10%以下。

在这个基础上,鼓楼区各基层也在垃圾误时投放、乱投放等管理上作了很多探索,比如洪山镇为解决居民误时投放、乱投放等问题,专门制定垃圾分类宣传轮巡模式,建立以镇垃圾分类中心、分类公司、镇城管中队组成的宣传队伍,通过定制活动排期的方式入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镇城管队员劝导居民乱丢垃圾,乱丢者处罚50-200元,超过3次纳入个人征信黑名单。温泉街道则采取建立错时投放监控抓拍、晒罚结合、电话回访、五级巡查等工作机制,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小区误时投放现象得到遏制

福州市城管委副主任林长胜介绍:福州市针对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专门颁布《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从目前看,总体情况还是比较好的,但仍然存在个别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现象,城市管理部门正按照法律规定,积极采取措施,以遏制垃圾乱投放行为。

鼓楼区城管局负责人:鼓楼区十街镇共有69个社区,1474个居民小区,24.3万户,75万人,每日生产生活垃圾总量约为750吨。按照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2019年我区先后制定出台《2019鼓楼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鼓楼区生活垃圾分类“四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积极对垃圾分类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垃圾量大、矛盾集中的超市、集贸市场、饭店、水果店以及垃圾转运站等场所,处罚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个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减少垃圾未分类、乱投放行为,取得良好效果。

据了解,目前鼓楼全区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垃圾乱投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分类知晓率达100%,参与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正确投放率80%,回收利用率30%,厨余、其他垃圾“一天两收”模式覆盖率达70%。

“不敢乱扔、不想乱扔、不能乱扔”垃圾正成为文明福州的又一个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