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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 三措并举托稳脱贫人口就业“饭碗”

2022-03-28 1798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部署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


通知提出,要按照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的要求,推动全国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不低于3000万人,将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作为重点地区,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返贫的底线。


通知明确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化劳务协作。健全东西部劳务协作和省内劳务协作机制,丰富拓展东西部人员输出、技能培训、权益保障、产业援建等协作内容,促进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努力将脱贫人口稳在企业、稳在岗位。


二是促进就地就近就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优势特色产业项目,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提高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比,动员脱贫人口参与项目建设;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健康发展、壮大升级,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给予奖补;依托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统筹用好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其中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


三是组织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引导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术院校教育,发挥建筑、物流、电力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作用,促进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就业。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的政策扶持力度,压实各方责任,凝聚多方合力,加强考核督促,营造良好氛围,高质量完成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各项任务,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近期以来,全国各地围绕推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的民生大主题纷纷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出台政策,落实专项措施。


3月20日,陕西省乡村振兴局等4个省级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十二条政策措施》,提出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大力支持就业帮扶基地、社区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支持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加强苏陕劳务协作等12项政策措施。


日前,贵州省乡村振兴局、省人社厅召开全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2022年贵州要确保脱贫人口就业规模保持在320万人以上,要求全省各地拿出脱贫攻坚的劲头继续攻坚克难,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四川省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视频会议确定了今年“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力争超过2021年底水平”的目标任务,要求强优势,补短板,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在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全区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视频会议上,强调各地要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切实强化工作举措,进一步深化京蒙协作等省际间劳务协作,积极探索建立盟市旗县间劳务协作机制,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开发乡村公益岗位、助力帮扶车间发展、推广“以工代赈”、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加强技能培训、深化就业服务等途径,持续提升脱贫人口就业质量,确保务工规模稳中有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