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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之路 | 龙海市慈善总会

2021-06-11 2683


2004年6月9日,龙海市慈善总会成立,是在龙海市民政局依法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慈善组织和社会团体法人,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团体自愿组合而成。


市慈善总会宗旨: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广纳义举,广播善心,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开展扶老、帮残、扶孤、助学、赈灾、济困等慈善活动,为社会困难群体提供帮助,资助慈善设施的兴办和改造;开展多种形式的救助工作,协助政府发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市慈善总会范围:建立、筹募和管理慈善基金及各专项基金;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组织多种形式的募捐活动,为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提供物资扶助和精神抚慰;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接收、分配、调剂境内外捐赠的赈灾款物;救助受灾群众;抚慰救灾勇士;组织各种社会活动,扶助困难群众,开展扶贫救济、抚恤工作;开展扶老、抚孤、帮残、救难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参与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福利公益事业等其他社会慈善救助;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慈善活动;总结交流经验,展示工作成就;加强同海内外公益机构的联系、合作,为在龙海市兴办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及各种机构提供帮助和服务;经市民政局同意,按规定程序报批,兴办与宗旨、业务相关的非营利事业单位,筹措慈善资金;组织慈善宣传,增强慈善意识,进行慈善理论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道路;指导会员单位,促进地方慈善事业的发展;加强与国内外各公益机构的往来及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和法规提供咨询性意见。


截至2018年12月,累计募集善款1.92亿元,列支善款1.59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0.06万人次。先后实施了“慈善情暖万家”“秋季扶贫助学”“帮残助残”“复明手术工程”“扶老助老”“慈善阳光”“扶孤助学”“扶贫助困”等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公益慈善项目。


市慈善总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各项规定,精于管理,历年来行政办公经费仅占总收入的1.2%,公开透明指数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