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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之路 I 福建省慈善总会

2020-09-30 7168

21世纪之初,在时任省长习近平的关怀指导下,福建省慈善总会于2002年8月22日正式成立,标志着福建省慈善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伴随着福建的改革开放,福建省慈善事业已走过近20年的不平凡历程,努力践行着 “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施好善、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

自2013年5月以来,省慈善总会以习近平新时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为准绳,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丰富慈善筹募模式,加大慈善合作力度,推动慈善网络建设,提升慈善规范管理,各项慈善业务稳定推进,各项慈善活动有序开展,有力地推动福建省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赢得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先后荣获“八闽慈善奖”“中华慈善突出贡献(项目)奖”“中华慈善突出贡献(组织)奖”“海峡公益慈善项目大赛”优秀奖等荣誉。


01.

加强机构建设,健全慈善组织网络


省慈善总会始终把机构建设、健全组织网络作为首要任务,通过协调各设区市和市县(区)党委和政府,成立各级慈善组织。同时,对新成立的慈善总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及时吸收各级慈善总会作为省慈善总会会员单位,每年召开理事会。创建省、市慈善总会会长联席会议制度,多次召开项目经验交流工作会议,推动慈善组织从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形成目标统一、协同发展、三级联动的救助体系。目前,福建94个设区市和市县(区)均已成立慈善总会,覆盖率达100%,慈善公益服务范围和项目不断拓展。截至目前,福建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慈善组织645家,其中具有募捐资格的94家,福建社工人员达4万人,持证社工1.7万人,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的志愿者达508万人,位居全国前列。

与此同时,基层慈善组织建设也取得新进展,晋江、长乐、福清、永泰、蕉城、湖里、漳浦、武平、上杭等县(市、区)慈善总会做了大量的促进工作,把基层慈善组织向行业扩展,向乡镇、村居延伸。据初步统计,全省共成立177个乡、镇、村级慈善分会和慈善工作站。各级基层慈善组织充分利用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准确反馈信息,形成慈善组织上下联动、接力救助的格局,做到小灾小难救助不出村,群众心里有依靠,营造了和衷共济、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


02.

多方筹募资金,扩大慈善覆盖


筹募慈善款物是做好慈善公益的基础工作和基本保障。省慈善总会始终紧抓慈善资金筹募工作,调配人员增设筹募部,明确劝募职责任务,创新劝募机制体制,提升款物筹募能力,采取项目带动、定向捐赠、公益汇演募捐、设立“冠名慈善基金”、争取政府购买服务、搭建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积极筹募资金,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省慈善总会2018年善款募集保持稳定,全年累计募集善款近3747万元,其中曹德旺设立的“河仁慈善基金”1000万元,兴业银行定向助学250万元,“浙江新湖慈善基金”226万元,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171万元,福建同源龙旺文化古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0万元,福建祥鑫股份有限公司50万元,匹克集团50万元,福建隆恒置业有限公司30万元。

省慈善总会适时增补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为理事会成员单位,进一步激发企业参与慈善扶贫的积极性。以“品牌项目”带动募捐,打造了一批惠民生、接地气的慈善项目,如“慈善健康快车”“精准教育扶贫”等品牌项目,以扶贫助困、扶贫济弱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项目影响持续扩大。以“互联网+”为手段,通过网络开展众筹,先后开通了总会网站在线捐赠、微信平台捐赠等,调动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的积极性,拓展了募捐新途径。


03.

围绕扶贫攻坚,深入开展慈善活动


省慈善总会坚持以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为服务对象,重点面向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山区,不断拓展慈善救助形式,丰富慈善救助内容。通过助农帮扶、助困帮扶、助学帮扶、助医帮扶、助老帮扶、教育帮扶,全方位开展扶贫攻坚慈善活动,打造了一批具有福建特色的慈善品牌。“慈善情暖万家”作为中华慈善总会联动的传统项目,已在福建持续开展17年,因其时间延续长、地域跨度广、合作效果好,被社会各界赞誉为“慈善的阳光、爱心的春雨”。

2009年至2014年,省慈善总会为帮助困难群众共列支善款4493万元,实施了322个助农项目,为农村困难群众带来了切实帮助,近10万农民喝上了洁净的自来水,10多万人免受“行路难”之苦。省慈善总会与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省农行联合开展的“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项目,已有1181家企业(商会)投入4.67亿元,结对帮扶福建省1208个村,帮扶贫困群众34653人。福建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募集善款1亿多元,资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自2013年起,省慈善总会联合市、县(区)慈善总会,推出“慈善幸福院”建设项目,截至目前,累计投入资金4550万元,在7个设区市所辖的部分县区建成“慈善幸福院”70所。

自2013年起,省慈善总会在福建23个省级重点扶贫县开展“慈善健康快车进乡村”活动,为上万名农村贫困老人免费提供体检、义诊、健康咨询等服务。同时,联合上海远大心胸医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心动八闽”贫困家庭先心病患儿救助项目,累计为约21万名学龄前儿童和九年义务制中小学生进行免费心脏病筛查。其中,212名患儿在上海远大心胸医院进行免费手术,手术成功率达100%。同时,各级慈善总会开发许多行之有效的项目,其中漳州市慈善总会把慈善事业和金融保险结合起来,以高理赔率为贫困群体保驾护航;南平市慈善总会联合市医保局开展“精准医疗扶贫慈善救助”活动。

自2017年3月起,省慈善总会与福建省海峡社会组织研究院创新开展“精准扶贫——捐赠电脑、图书”专项活动,累计筹集善款1585万元,为43所学校建立了“爱心电脑室”,以及为455所学校建立了“爱心图书室”。福建省黄仲咸教育基金会捐资8477.5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2.83万人次。兴业银行设立“兴业慈善助学金”,从2013年到2018年定向资助厦门大学、福州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5所高校贫困生,累计捐赠1300万元,受助人数3000人次。


04.

讲好慈善故事,坚持慈善宣传先行


《慈善法》出台后,省慈善总会配合宣传社会各界的义举,及时向社会传递慈善信息,引导社会的慈善意识,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树立慈善的社会形象。

以主流媒体为阵地讲好慈善故事。主动与主流媒体合作,宣传重大慈善活动和慈善人物典型,合力破解“讲好故事找对人”难题。2014年,率先在《慈善公益报》上开设“福建慈善之窗”,设立人物专访、图片新闻、消息和评论等10余个栏目。“慈善幸福院”“心动八闽”“慈善健康快车进乡村”等慈善故事,经过集中宣传,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目前,已刊发260多期、专版50多个、近千幅图片新闻。2017年至2019年,省慈善总会先后举办了贫困家庭“先心病”患儿救助项目、“海峡公益慈善项目大赛”新闻发布会,中央媒体和驻闽的21家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对“微笑列车”福州站集中手术专门给予宣传报道。《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都进行专版专题报道。

各级各地充分运用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树立、宣传慈行善举的典型,进一步营造“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慈善法》公布后,与省民政厅联合组织了大型文艺晚会,省人民艺术剧院编排的小品《如果有来生》、宁德市蕉城区慈善总会编排的歌曲《在爱的蓝天下》、福州市歌舞剧院和恒申集团联合组织的合唱《让世界充满爱》等节目,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尽情讴歌慈善人物事迹,不断激发全社会的慈善热情,让慈善行为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

通过对外文化交流宣传福建慈善事业。2019年8月19日,“亚非拉发展中国家民间组织能力建设研修班”一行专程来福建考察。省慈善总会会长叶家松介绍了福建慈善事业发展情况,解答了外宾关于慈善与人权、慈善与社会、慈善与经济的关系的提问,达到了宣传《慈善法》的预期目的。


05.

加强思想建设,发挥党组织的保证作用


省慈善总会始终把全心全意为困难群众服务作为总会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2017年,省慈善总会率先在全省慈善组织中成立党支部。近几年来,总会党支部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发挥领导干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支部政治引领、先锋模范、监督管理和行为规范的主导作用,发扬省慈善总会“为民服务、认真严谨、务实清廉、创新进取”的精神,继承老领导艰苦奋斗的作风,结合工作实际抓好队伍建设,发挥总会在社会救助中的补充作用。

省慈善总会始终将党建工作贯穿慈善工作始终。党员干部通过学习理论和慈善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做好本职工作,提高精准扶贫的能力,成为政府精准扶贫的重要助手,为决胜脱贫攻坚战作出新贡献。同时,严格执行党的“八项规定”,把廉洁自律的要求落实到慈善总会的每一个工作环节,有效地发挥党支部的保证监督作用。2019年,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授予省慈善总会党支部“先进党支部”的称号。


06.

党政高度重视,有关方面大力支持


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以及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是福建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保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慈善事业,2005年制定《关于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完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时,更好地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各级领导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宣传慈善,引导慈善,积极为企业家等社会人士从事慈善活动牵线搭桥。

省民政部门把慈善工作作为社会救助职能的延伸,积极做好对慈善总会的指导、管理、监督工作,推动慈善事业的不断发展,并联合相关部门陆续推出10多个支持慈善公益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文件。各级各部门把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作为重要职责,进一步完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支持各级、各类慈善组织开展工作。

各级慈善总会以《慈善法》为引导,立足当地实际,扎实推进各项慈善项目。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的慈善总会在募捐、救助和项目开发等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形成许多有益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