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和《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25〕11号),民政部组建了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评委会并下设办公室,经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级民政部门(以下简称推荐单位)推荐、评委会办公室审查、推荐单位公示、评委评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民政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等程序,确定了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拟表彰名单(见附件)。为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7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评委会办公室如实反映。反映者须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告知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和反馈情况。
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8123170;传真:(010)58123110。
附件: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拟表彰名单
民政部
2026年3月31日
附件
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拟表彰名单
(各奖项按拼音字母排序)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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