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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垃圾分类新时尚栏目 | 福州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管理

2019-11-14 2396

人们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和环境状况恶化局面,如何通过垃圾分类管理,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置的数量,改善生存环境状态,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迫切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非常重视,指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至此,全国各个城市掀起将垃圾分类管理作为保护环境重要措施的热潮。福州是推行垃圾分类做的比较早的一个城市,积累了很多经验,尤其是出台《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来,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更加有序,成为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福州的重要措施。


福州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管理


福州市对城市垃圾分类管理非常重视,并成立由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福州市委书记王宁亲自挂帅、市委副书记、市长尤猛军任常务副组长“福州市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至此,福州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拉开序幕。

2019年4月26日,福州市召开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部署会,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王宁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长尤猛军亲自作具体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工作,应按照“一步到位、全面覆盖,环环相扣、层层监管,严格执法、人人守责”的总体工作部署,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提升市民垃圾分类准确度、信任度,为此,5月1日,福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出台《福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四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这次会议精神要求,2019年底前,福州市五城区全部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所有小区全部完成垃圾分类屋(亭)建设以及监控探头布设等工作,并全部纳入到市级统一管理监控平台,实现生活垃圾100%分类收运、处置。为了实现市委垃圾分类管理战略部署,该实施方案制定的详细、可操作的工作机制(四定):

前端分类“四定”:即定时投放、定点收集、定人管理、定位监控。每日6:00-9:00、18:00-21:00为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固定投放时段;小区因需设置至少一个以上固定垃圾投放点位,因地制宜配建垃圾分类屋(亭);投放时段内,每个垃圾投放点至少配置一名分类管理员,专职负责桶边督导、开袋检查;每个分类屋(亭)安装监控探头,接入“平安小区治安”监控平台,纳入全市统一监管平台。

中端收运“四定”:即定好企业、定好车辆、定好时限、定好点位。规范垃圾收运企业准入门槛和作业要求,逐家核准、逐级检查;统一分类收运车辆配置要求和标识标牌,统一安装GPS定位系统,逐车建档、全程监控;合理规划垃圾收运线路,与前端收集无缝对接,收运时间白天安排在9:00-17:00,晚上安排在21:00至凌晨;街镇牵头,组织社区、物业共同负责选定小区垃圾收运点位置,垃圾桶在收运点停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后端处置“四定”:即定点查验、定厂处置、定准流程、定责监管。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进场路口设卡,对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现场查验,未规范分类收运的车辆禁止进场;各类垃圾运往相应的处理厂或分拣中心,采用依照不同工艺进行处置;餐厨、厨余、其他和大件垃圾处置由市城管委负责监管;有害垃圾处置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管;可回收物的回收再利用由市商务局负责监管。

福州自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已取得良好成效。截止目前,核心五个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分类屋(亭)建设进入收尾阶段,截至10月25日,(城区)分类屋(亭)建设已100%完成计划建设任务,共建设分类屋(亭)4521座(其中屋2374座,亭2147座),已配备分类管理员3459名,完成计划数的78%;已安装监控探头3329个;核心五个城区3392个小区中已有2438个(占比72%)小区开展分类“四定”工作;全市城管部门共纠正违反《福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违规行为15160起,处罚违规行为1023起,罚款94.12万元。10月19至25日,五个城区新建分类屋(亭)63座(屋53座、亭10座),新增监控探头617个、分类管理员440名;全市城管部门共纠正违反《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违规行为1470起,处罚违规行为112起,罚款1.61万元。

目前,福州市垃圾分类工作正稳步前行,700多万市民正为“大美福州”贡献自已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