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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 有你有我 ——福州市开展“文明养犬”公益宣传活动

2020-09-03 2878

9月3日,福州市委文明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五一广场管理处等单位,在福州市五一广场开展“文明养犬”公益宣传活动,市委文明办副主任练文,市城管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沈登洲,市城管支队支队长郑世忠,市五一广场管理处主任林忠等领导出席了活动。宣传活动获得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为创建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市容环境、促进人犬和谐共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此次活动“依法文明养犬,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旨在通过向市民发放倡议书专业队伍现场演示规范养犬等活动,号召公众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同时也是推动《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顺利实施的有效措施。

市城管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沈登洲表示,犬类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不仅给很多家庭带来了温馨和快乐,很多情境下导盲犬、搜救犬、警犬等工作犬,还能给特定群体带来便利和帮助。但如果不对加以约束和管理,也会给其他人和周围环境带来麻烦和不良影响。有鉴于此,近年来,福州市不断加强犬类管理,持续推进城市文明建设,目前文明养犬已成为绝大多数爱狗人士的自觉。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福州市近期推出了《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10月1日正式实施),对文明行为作出了定义,并将17项常见不文明行为纳入重点治理清单,其中包括“携带犬只外出时,未由成年人束犬链牵领,未主动避让他人;携带除导盲犬、助残犬以外的犬只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办公、生产、经营等公共场所;未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等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