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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慈善总会关于举办第七届“善行八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的通知

2025-05-26 1404

各市、县(区)民政局、慈善总会,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慈善总会,在闽高校及高校社团,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慈善事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展示我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成果,弘扬“福行乐善”文化,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七届“善行八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福行乐善 情暖八闽”

二、大赛组织架构及组委会构成

指导单位:福建省民政厅

主办单位:福建省慈善总会

承办单位:福建省海峡社会组织研究院

本届大赛设立活动组委会和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负责大赛活动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大赛具体工作。

活动组委会成员:

顾 问:

叶家松(福建省慈善总会原会长)

主 任:

雷春美(福建省慈善总会会长)

陆 菁(福建省民政厅党组书记)

郭学军(福建省民政厅厅长)

副主任:

陈则生(福建省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

欧阳晓波(福建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 雄(福建省慈善总会副会长)

陈永正(福建省慈善总会副会长)

李家荣(福建省慈善总会副会长)

陈 飞(福建省慈善总会副会长)

翁雄宇(福建省慈善总会副会长)

赵荣生(福建省慈善总会副会长)

王 岩(福建省慈善总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林 晓(福建省慈善总会副会长)

廖长桂(福建省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黄 展(福建省慈善总会副会长、法定代表人,福建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

林志坤(福建省慈善总会监事会监事长)

组委会办公室成员:

主 任:

赵荣生(兼)

廖长桂(兼)

副主任:

林 丛(福建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原二级巡视员)

黄 展(福建省慈善总会副会长、法定代表人,福建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

涂 东(福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郑桂秀(福建省海峡社会组织研究院院长)

三、参赛主体及项目申报范畴题

(一)参赛主体

1、主体范围:合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等院校社团、媒体机构、科研单位,以及其他致力于公益慈善事业的机构。

2、资质要求:近三年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无不良社会影响,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组织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违法失信记录。

3、申报限制:每个参赛主体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两个。

(二)项目申报范畴

1、符合《慈善法》规定的各类公益慈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领域:(1)民生保障类: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灾害救助等;(2)社会事业类: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的项目;(3)生态环保类: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4)乡村振兴与社区治理类:助力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及可持续发展的项目;(5)公益创新类:宣扬公益慈善精神、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创新项目。

2、50%及以上的资金来源于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以及2023年第五届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和2024年第六届公益慈善项目大赛中获得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项目不纳入此次申报范畴。

四、大赛时间安排

大赛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信息发布和项目申报(通知发布时起至7月10日前)

1、发布通知。通过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慈善总会、福建省海峡社会组织研究院网站及“海峡众联”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大赛通知、申报表等。

2、线上培训。承办单位通过线上直播方式,讲解赛事规则、申报流程及填报注意事项等内容。

3、材料提交。参赛主体通过福建省民政厅网站(http://mzt.fujian.gov.cn)、福建省慈善总会网站(http://www.fjscszh.cn)或福建省海峡社会组织研究院网站(http://www.snpo.org.cn)下载《第七届“善行八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申报表》(详见附件)填写,并于7月10日18:00前分别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的方式提交参赛项目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六份,加盖公章,邮寄至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23号商业大厦12楼1206室,收件人:张桂敏,13075946478,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xgycsds@163.com)。

第二阶段:项目初评和名单公布(7月11日至8月10日)

1、资格审查。主办方对申报项目资格审查,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参赛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2、初评遴选。组织评审团对符合参赛条件的参赛项目进行遴选,公示61个决赛项目名单和50个优秀奖项目名单。

第三阶段:项目决赛和项目推介会暨颁奖大会(9月5日前)

1、路演展示。进入决赛的项目逐一进行现场路演展示,向专业评委、公益评委和现场观众介绍项目情况(6分钟内),并现场回答专业评委的询问(3分钟)。

2、评出名次。决赛成绩由专业评委和公益评委的得分总和组成。两者分别以85%和15%的比例计算分值;若总得分相同,按专业评委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的高低排序,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组织项目推介会暨颁奖大会。赛程时间如有调整,活动组委会将在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慈善总会、福建省海峡社会组织研究院网站及“海峡众联”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

五、奖项奖金设置

大赛共评选获奖项目111个,具体如下:

特等奖:1个,颁发证书和奖杯,奖金30000元;

一等奖:10个,颁发证书和奖杯,奖金每个15000元;

二等奖:20个,颁发证书和奖杯,奖金每个10000元;

三等奖:30个,颁发证书和奖杯,奖金每个5000元;

优秀奖:50个,颁发证书和奖杯,奖金每个2000元。

六、项目要求

1、社会价值突出:项目经过充分的前期调研与论证,符合慈善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为受益对象提供切实有效的支持与服务,满足群众实际需求,在助力民生保障、助推共同富裕、服务中心大局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合法合规运营:项目须严格遵循《慈善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依法行善。项目实施过程科学、合理、清晰、可行,资金募集、管理和使用依法规范,受益对象筛选程序严格,并具备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或预案。

3、实施保障充分:项目申报主体需具备科学的组织结构和专业的运营团队,配备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在资金、技术、人才、服务等方面有充分保障,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4、实施成效显著:项目需对困难群众或社会产生积极影响,服务目标成效明显,在实施地具有一定影响力,受到广泛认可与好评。

5、创新特色鲜明:项目需具备实践的可行性和发展的可持续性,在理念创新、模式创新、资源筹集创新及现代科技应用创新等方面具有鲜明的独创性,其成果可供学习、借鉴、复制和推广。

6、实施稳定持续:项目需已实施6个月以上,目前仍在稳步推进中,并能在未来半年内持续实施。

七、其他要求

1、开展“善行八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福建省慈善事业促进办法》的具体举措,是展示我省慈善事业发展成果、推动慈善交流互鉴的具体行动,请各单位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科学谋划,认真做好本地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各地民政部门、慈善总会及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元化的宣传渠道,对大赛活动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公众的参与度,营造浓厚的公益慈善氛围。

3、活动相关信息和事宜将在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慈善总会、福建省海峡社会组织研究院的网站以及“海峡众联”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请各单位密切关注上述网络平台动态。

福建省民政厅联系方式:王舒凌,0591-87523570;

福建省慈善总会联系方式:贾颖,0591-87551987;

福建省海峡社会组织研究院联系方式:张桂敏,联系电话:0591-87875433、13075946478,电子邮箱:hxgycsds@163.com,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23号商业大厦12楼1206室,邮编:350001。

附件:第七届“善行八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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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慈善总会

2025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慈善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