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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兴未艾的慈善信托

2022-02-22 1512

近日,中国慈善联合会与中国信托业协会联合发布的《2021年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累计慈善信托备案773单,财产规模达39.35亿元。其中2021年新设立慈善信托共计227单,财产规模达5.71亿元,较上年增加32.48%。


发展平稳  特色多样


《报告》指出,2021年慈善信托领域呈现8个显著特点:


一是慈善信托发展平稳增长。具体表现为新设慈善信托227单,较2020年的266单有所下降;但财产规模达到5.71亿元,与2020年4.31亿元相比,止跌回升;单笔慈善信托规模较小。其中十万元级的慈善信托115单,占全年新设慈善信托的50.7%;百万元级的慈善信托56单,占比24.7%。这一比例与往年接近,十万元级和百万元级规模在我国慈善信托中仍是主流;慈善信托财产在持续增加。2021年,共有29单慈善信托进行了信托财产的追加,延续上升趋势,追加规模合计7546.35万元。


二是慈善信托涉及地域不断扩大,但地区之间发展不均衡状况仍然明显。2021年,全国共有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备案慈善信托。按照2016年至2021年累计计算,仅浙江、甘肃两省备案慈善信托超过100单;广东、陕西、北京三地超过50单;而湖北、黑龙江、湖南等12个省份则不到10单。


三是委托人参与慈善信托意愿上升,具体表现为同一委托人设立多单慈善信托;同一慈善信托在追加财产过程中增加委托人;社会组织委托设立数量居首。2021年,以社会组织为委托人的慈善信托有88单,备案规模为13637.67万元。无论是新增数量还是规模均明显超越企业委托。


四是慈善信托受托人持续发力,具体表现为受托人集中度仍然较高。2021年备案慈善信托数量最多的是万向信托,其次是光大信托;信托公司仍为受托机构中的主力军。2021年由信托公司担任单一受托人的慈善信托达到173单;慈善组织开始发力。46家基金会、慈善会首次作为慈善信托受托人。


五是慈善信托期限趋于灵活。2021年备案的慈善信托中有99单为无固定期限。


六是信托目的呈多样化趋势。2021年备案的慈善信托涵盖了《慈善法》规定的慈善活动所有领域,同时关注乡村振兴、体育、环保的比例上升。


七是银行托管稳固发展。截至2021年年底,担任过慈善信托的托管银行数为32家。


八是律所在监察人中保持主导地位。2016年至2021年全部设置有监察人的慈善信托中,由律师事务所担任监察人的占全部慈善信托的34.33%。


诸善奉行  各领风骚


《报告》还对慈善信托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汇总。截至目前,备案慈善信托最多的是浙江省,168单。甘肃以133单位居第二,广东以58单、陕西以56单分列第三、四名。备案财产规模最大的是浙江,达10.85亿元;广东和甘肃分别以7.82亿元和7.66亿元位居第二和第三。备案数量最多的信托公司是光大信托,为133单;第二为万向信托,为116单。备案规模最大的信托公司为万向信托,达10.57亿元;其次是光大信托,7.66亿元;第三是中信信托,7.41亿元。受托管理慈善信托最多的慈善组织是天津市福老基金会,受托数量为22单,财产规模为859.97万元。


慈善信托等待制度“信托”


尽管慈善信托在2021年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依然存在认知偏差、慈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欠缺、税收优惠政策不明确以及其他配套规定不足等,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认知方面,有的把慈善信托视为保值增值的一种手段,有的把慈善信托视为慈善组织的竞争对手,扭曲了慈善信托的本意。


慈善信托财产登记方面,《信托法》第十条关于信托登记的规定过于原则,导致我国实践中尚未建立具体可操作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对家族(慈善)信托的设立和管理产生了明显制约。


税收优惠方面,由于具体如何享受税收优惠尚无明确规定,导致慈善信托发展后劲不足。


登记过户方面,对于不动产、股权、知识产权、船舶、车辆等需要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方能进行财产权过户的财产,相关主管机关目前尚无以信托文件作为财产权过户的法律依据。


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刘忠祥认为,应加快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包括制订慈善信托财产登记管理制度,包括股权、房产等信托财产的计价、过户的具体规定;明确慈善信托税收优惠的具体政策;加快出台《慈善信托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使慈善信托得到期望中的快速、健康、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