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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广阔天地 慈善大有作为

2022-03-01 1247

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的第一份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是“十四五”以来的第二份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的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驰而不息重农强农的坚强信念与坚定决心,为广大农村地区持续送来强劲而温暖的政策春风,为广大农民群众接连发放丰富而实惠的民生礼包。


我国是一个传统农业大国,因此,“三农”事业便不只囿于农业、农村与农民,而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这对一直以来全面开展扶贫济困、助力脱贫攻坚、支持乡村振兴的广大慈善组织而言,无疑将是一个巨大的鼓舞,也是一个宽广的施展能力、发挥作用的舞台。


社会救助仍是慈善“主业”


虽然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消除了绝对贫困,但相对贫困现象依然会长期存在。对相对贫困的治理已成为后扶贫时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战略任务之一。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开宗明义: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重点体现在完善监测帮扶机制、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等四个方面。今年的文件对于此项工作的部署更加细化。


中央一号文件第十二条提出,“完善监测帮扶机制。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强化监测帮扶责任落实,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继续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一号文件第十三条提出,“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推动脱贫地区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逐步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带动作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在有条件的脱贫地区发展光伏产业。压实就业帮扶责任,确保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做好省内转移就业工作。延续支持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发挥以工代赈作用,具备条件的可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实行动态管理”。


一号文件第十四条提出,“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支持力度。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编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有计划开展教育、医疗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建立健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监测评价机制。”“完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加大安置区产业培育力度,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落实搬迁群众户籍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社会融入等工作举措,提升安置社区治理水平”。


一号文件第十五条提出,“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细化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拓展东西部协作工作领域,深化区县、村企、学校、医院等结对帮扶。”“创建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发挥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作用”。


推进社会救助与慈善帮扶从来都是慈善组织最能体现自身价值及作用的领域。在此前投身脱贫攻坚战的宏大实践中,慈善领域业已形成了救助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健康帮扶等多个方面的品牌项目、有效方法与成熟模式。以此为基础,必将在中央一号文件的指引下发挥出更为显著的慈善效能。


助力绿色发展与文化振兴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们生活与生存的核心要素;优秀的文化传承是人们心理与精神的本质需求。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和“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的指导思想,由此也为长期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以及基层社会治理的公益慈善组织创造了发挥能量、展示作为的巨大空间。


中央一号文件第二十条提出,“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开展农业绿色发展情况评价。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草原休养生息。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支持牧区发展和牧民增收,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研发应用减碳增汇型农业技术,探索建立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一号文件第二十一条提出,“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有力有序推进。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防范村级债务风险。”“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健全传统村落监测评估、警示退出、撤并事前审查等机制。保护特色民族村寨。实施‘拯救老屋行动’”。


一号文件第二十七条提出,“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探索统筹推动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的具体方式,完善全国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启动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以慈善之力参与社会治理,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既是慈善组织服务国家、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价值选择,也是充分激发慈善组织活力、提升慈善组织能力、增强慈善组织影响力的必由之路。


目前,以中华慈善总会“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为代表的众多慈善项目正在全国广大农村地区如火如荼地开展,为美丽乡村的锦绣画卷描绘着持久而温暖的色彩。